【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彰化縣政府21日召開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3年度第2次會議審議8案及審查2案,共通過審議5案、審查2案。其中,「鹿港長源醫院」經過審議後被指定為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另外,暫定古蹟「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未獲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其他相關審議案件亦順利通過審議或審查,會議充分尊重各方意見,並確保文化資產的保護工作得以進行。
▲「鹿港長源醫院」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審議2案。(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
「鹿港長源醫院」確定為指定古蹟,並登錄為歷史建築之審議已經通過。該建築保存了清代街屋的特色,外觀則呈現1934年市區改建後的風貌,展現出不同時期的建築風貌。建物結合了西式和閩式的建築風格,曾用作醫館和住宅,保存狀態良好,具有鹿港中山路老街建築的典型特色。內部還有彩繪作品,包括鹿港郭新林家族及書法家王席聘的作品,具有豐富的民間藝術價值。經過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已正式登錄為歷史建築。
▲建築本體保存清代不見天街的街屋建築,外觀為1934年市區改正後的街屋立面,呈現不同時期的風貌。(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
暫定古蹟「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的審議案件也已通過。該派出所於107年10月11日被宣布為本縣歷史建築,但因所有權人不同意縣府的登錄決定,提出行政訴訟。113年1月4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認定該建物無法被列為文化資產。主要爭議點在於縣府未能完整追蹤登錄程序,顯示違反了基本的行政程序要求。因此,縣府將重新啟動相關審議程序,以確保文化資產的保護。經過此次審議,委員多數同意不再將其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
此外,還有其他案件經審議通過,包括「縣定古蹟彰化振豐源商行指定理由變更審議案」、「歷史建築北斗郡守官舍登錄範圍變更審議案」、「歷史建築二水驛第七號官舍登錄範圍變更審議案」及「歷史建築埔鹽南勢埔公館登錄理由及範圍變更審議案」,均已獲得通過。此外,「縣定古蹟彰化振豐源商行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及「歷史建築埔鹽南勢埔公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也已經通過審查。
彰化縣政府表示,所有上述審議及審查案件中,縣府尊重審議會的專業判斷與認定,並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的精神。會議除了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外,也開放公民團體及民眾在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以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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