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花壇鄉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112年6月30日起新修訂,對於交通違規記點的規定有了大幅的修正,由原來的半年記6點吊扣駕照1個月,修正為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違規記滿6點以上(未滿12點)可申請自費道安講習抵2點,並且以1年1次為限。彰化監理站提醒駕駛人行駛於道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的各項規定,以免遭舉發傷及荷包又會被記點吊扣駕照。
▲交通違規記滿6點以上(未滿12點)可申請自費講習抵2點,並且以1年1次為限。(彰化監理站提供) |
彰化監理站劉昌烈站長指出,為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提供改正機會,駕駛人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以上(未滿12點),可以向就近的監理所(站)提出申請自費6百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開始計算1年內以1次為限。
▲自費道安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開始計算1年內以1次為限。(彰化監理站提供) |
監理站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提醒駕駛人行駛於道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的各項規定,以免遭舉發傷及荷包又會被記點吊扣駕照。
監理站也提醒,自費講習不是萬靈丹,1年內以1次為限,民眾還是要安全駕駛,才能避免受罰,也提醒民眾可下載監理服務APP或至「監理服務網」查詢違規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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