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花壇鄉報導】為提升駕訓班教學品質與訓練成效,公路監理機關每個月皆會派員至轄區駕訓班進行不定期查核,查核內容為依據「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站抽查駕訓班標準作業程序」,抽查項目主要包含師資、設備、學科及術科上課情形等。彰化監理站副站長蔡伯文表示,藉由不定期至現場抽查,嚴格要求駕訓班落實相關規定。
▲為提升駕訓班教學品質與訓練成效,公路監理機關每個月皆會派員至轄區駕訓班進行不定期查核,確保教學品質與訓練成效。(彰化監理站提供) |
彰化監理站副站長蔡伯文表示,駕訓班不定期查核項目涵蓋軟硬體設施及訓練人員。在師資部分,現場查核駕訓班教練、法規講師及汽構講師是否與冊報人員相符,杜絕駕訓班雇用不符合教學資格人員從事教學。
▲彰化監理站不定期查核駕訓班,項目涵蓋軟硬體設施及訓練人員。(彰化監理站提供) |
在設備部分,則是檢查教練場各項設施功能是否正常、教練車車況是否正常,訓練環境是否乾淨整潔,舉凡電動感應管破損無法正常作用,教練車零件缺損或輪胎磨損嚴重,甚至教練場有雜物堆積或雜草叢生,皆會要求業者當場改善或限期改善,維護受訓學員權益及訓練安全。
▲彰化監理站不定期查核駕訓班,確保學員於受訓期間,能學習到完整的駕駛技巧,及建立正確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觀念。(彰化監理站提供) |
在教學部分,查核教練及講師是否確實按表上課,教學紀錄卡是否落實填寫,必要時訪查受訓學員關於教練的教學態度是否良好,學術科內容是否落實教學等,確保學員於受訓期間,能學習到完整的駕駛技巧,及建立正確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觀念。
蔡伯文強調,若經查核發現不符規定情形,則依據「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予以書面糾正並限期改善,駕訓班如屆期仍未改善或限期改善期間再次違反,則加重處分核減招生人數,甚至面臨停止招生等嚴重處分。
彰化監理站站長劉昌烈指出,為因應近期民眾訴求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路口停讓及禮讓行人等交通安全觀念,公路監理機關要求駕訓班於學術科教學時,將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與路口停讓等觀念融入課程,藉由訓練期間不斷教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務使學員能在潛移默化間,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及建立交通安全觀念。
劉昌烈表示,未來公路監理機關將持續加強查核駕訓班教學情形,並依據研究機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及事故預防對策,編制相關教學素材提供給駕訓班,要求駕訓班妥善運用教學素材,透過事故案例探討向學員教導正確用路觀念。務使交通安全觀念深植每位用路人心中,進而打造優質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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