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市南瑤宮前辦事員姓女子涉嫌侵吞香火錢累計519萬多元,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公益侵占罪判處周女3年10個月有期徒刑,至於彰化市公所提出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則認為公所僅管理,而非所有,敗訴駁回。對此,南瑤宮管理人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尊重法官見解,將重新以南瑤宮管理人身分再提出上訴,再追回款項。

▲南瑤宮前職員貪汙案,彰化市公所提出附帶民事求償遭法院駁回,南瑤宮管理人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將重新以南瑤宮管理人身分再提出上訴,再追回款項。(記者林明佑翻攝)
▲南瑤宮前職員貪汙案,彰化市公所提出附帶民事求償遭法院駁回,南瑤宮管理人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將重新以南瑤宮管理人身分再提出上訴,再追回款項。(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市南瑤宮2020年收到一封信徒寄捐款收據,卻查不到入帳記錄,爆出前辦事員周姓女子涉嫌2017年2月到2020年11月陸續侵占香油錢累計519萬多元。為此,彰化市公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訟,要求周女應給付侵占519萬5943元,及自2020年11月24日起之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利息,請求准予宣告假執行。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侵占南瑤宮香油錢的周姓女子3月10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公所之訴及其假執行聲請均駁回。(記者林明佑翻攝)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侵占南瑤宮香油錢的周姓女子3月10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公所之訴及其假執行聲請均駁回。(記者林明佑翻攝)

南瑤宮前職員貪汙案纏訟三年,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公益侵占罪判處周女3年10個月有期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519萬5943元,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公所之訴及其假執行聲請均駁回。

法官認為,彰化市公所僅為南瑤宮的「管理人」,並非所有人,據以設立之「彰化市寺廟專款戶」內之南瑤宮的財物,自非屬公有財物,其收入與支出僅能供辦理寺廟相關事務,並不屬於彰化市公所公有財物,對於彰化市公所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請求返還侵占香油錢,應予駁回。

林世賢表示,請求返還侵占香油錢,無奈法院過度咬文嚼字,事實上「代管」即是把南瑤宮的管理權及財產,全部由彰化市公所來處理,但尊重法官見解,將重新以南瑤宮管理人身分再提出上訴,再追回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