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彰化地檢署針對五合一選舉當選人或團隊涉嫌賄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4名縣議員、2名鄉長、5名代表和1名村長,合計共12人,將陸續提出。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針對當選人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的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共同賄選行為,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彰化地檢署針對五合一選舉當選人或團隊涉嫌賄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4名縣議員、2名鄉長、5名代表和1名村長,合計共12人,將陸續提出。(記者林明佑攝) |
距離12月25日宣布就職日僅剩3天,首波當選無效之訴當選人有7人,包括第一選區縣議員林茂明、第二選區縣議員黃俊源、第三選區縣議員施嘉華,芳苑鄉長林保玲,芳苑鄉代洪江懷、竹塘鄉代林全,社頭鄉廣福村長蕭建元。第二波的當選無效之訴當選人有第6選區的蕭姓縣議員、二水鄉長蘇界欽和二水鄉代陳昭麟、大村鄉代賴英瑜、社頭鄉代張聰平等5人。
彰化地檢署查獲當選者或團隊涉及賄選案件有45件,依選罷法規定,檢方將針對已起訴、在押事證明確相關當選人,於12月2日公告當選後30日內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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