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國道3號南向清水路段174.5公里處內線車道,上月發生一起國道警車遭撞擊事故,大甲分隊巡邏車於巡邏勤務中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自撞事故,為顧及來往行車及民眾安全,警方先於後方擺設交維設施並開啟升降式LED警示燈,等待緩撞車到場,不料後方一輛轎車因見前方狀況而失控打滑側撞警車,所幸員警見狀及時閃避躲過危機,未造成人員傷亡。

▲一輛轎車因見前方狀況而失控打滑側撞國道警車,所幸員警見狀及時閃避躲過危機,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一輛轎車因見前方狀況而失控打滑側撞國道警車,所幸員警見狀及時閃避躲過危機,未造成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警方表示,此事故發生於5月26日20時49分許,在國道3號南向清水路段174.5公里處內線車道,大甲分隊巡邏車於執行勤務中,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自撞拋錨,當晚因雨勢大且夜間視線不佳,員警為顧及來往行車及民眾安全,於事故車輛後方警戒,等待緩撞車到場,不久一輛由27歲鐘姓民眾駕駛自小客車,因見前方狀況而失控打滑側撞警車後車尾,造成轟然大響。

▲國道「紅斑馬」警車因遭撞後保險桿凹陷,粗估維修金額約62萬,由保險公司處置後續維修費用。(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國道「紅斑馬」警車因遭撞後保險桿凹陷,粗估維修金額約62萬,由保險公司處置後續維修費用。(圖/記者林明佑翻攝)

警方指出,事故當下,員警第一時間做出正確反應閃避失控車輛,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而警車因遭撞後保險桿凹陷,粗估維修金額約62萬,由保險公司處置後續維修費用。

大甲分隊長林忠生呼籲用路人,雨天行車請開啟頭燈、拉大車距、放慢車速,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措手不及而肇事。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隊長李信義提醒用路人雨天行駛時,若遇有水漂現象時請勿急踩煞車跟急轉方向盤,雨天能見度較低,影響行車視距甚鉅,應減速慢行並儘量避免變換車道,同時要保持更大的行車安全距離,因為在路面溼滑的情況下,煞車距離會拉長。另外也須留意其他車輛濺起的水花,以免被遮擋視線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