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第2屆彰化縣古物文化資產審議會111年度第1次會議於昨(20)日完成審議,指定「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南瑤宮媽祖與三十六官將印版」、「南瑤宮媽祖與二十四司印版」、「南瑤宮『慈帆普濟』匾」、「南瑤宮『福蔭海山』匾」等6件古物,見證彰化縣建縣300年的悠久歷史。
▲南瑤宮6件古物完成年代皆為清嘉慶21年(1816)至清道光7年(1827),見證彰化縣建縣300年的悠久歷史。(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
彰化縣政府昨天審議案件皆出自於彰化南瑤宮文物,南瑤宮的歷史悠久,據《彰化縣志》記載:「天后聖母廟,…一在邑南門外尾窯,乾隆中士民公建,歲往笨港進香,男女塞道,屢著靈應…」,說明南瑤宮於乾隆中葉由紳民倡議興建。
彰化南瑤宮初建之時,地不及十坪,至清嘉慶7年(西元1802年)由彰化鄉紳再倡議重建,廟貌擴增五倍,日後歷經清道光、光緒年間重修,始具規模,現為縣定古蹟。彰化市公所提報清領時期之文物為供桌1件、石香爐1件、印版2件、匾額2件共計6件文物,經委員審議結果,決議指定為一般古物。
彰化縣文化局指出,有關「南瑤宮嘉慶款翹頭案」、「南瑤宮道光款石香爐」、「南瑤宮媽祖與三十六官將印版」、「南瑤宮媽祖與二十四司印版」、「南瑤宮『慈帆普濟』匾」、「南瑤宮『福蔭海山』匾」等古物,文化局於107年委託專家辦理「107-108年彰化縣南瑤宮及二林仁和宮文物普查建檔暨潛力古物調查研究計畫」案。
彰化縣文化局表示,專家完成文物基礎調查研究,得知6件古物完成年代皆為清嘉慶21年(1816)至清道光7年(1827),此6件古物見證彰化縣建縣300年的悠久歷史。
彰化縣文化局表示,本次審議會新增指定一般古物共6件,目前本縣共指定37件一般古物,彰化縣政府將依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2條規定,進行古物之管理維護,繼續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歷史文化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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