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不讓「喬友大樓」憾事重演,彰化縣政府全面總體檢清查縣內11層以上大樓,截至10月21日為止共清查126棟,其中已拆除改建或滅失有14棟,學校醫院類建築有9棟已申報公安,應稽查有103棟,大多為集合住宅複合使用大樓類,103棟中經查有7棟尚未完成稽查,已稽查完成的96棟。
彰化縣11層以上大樓公安總體檢 祭出限期改善及複查連續罰(圖/彰化縣政府提供,以下皆同) |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表示,這96棟建築物中有7棟經稽查後尚無缺失,另89棟中有53棟列為30日內應限期改善,其中有7棟已完成改善,稽查改善的項目包括影響逃生避難,如堆置雜物、防火門有問題等,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以保障縣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如未限期改善,再複查時將依建築法第77條及第91條之規定處以最高30萬元的罰鍰,並得以連續罰。
建設處指出,這次在應改善中有23棟為84年之前興建及6棟為新建大樓,尚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依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無法源可強制管理,但縣府將針對這些尚未成立管委會大樓逐一清查,至少能先確認大樓管理組織或人員,協助縣府完成大樓公安體檢作業,加強管理維護安全,同時,也呼籲中央能重視並儘速修法,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另針對限期改善成效不佳場所,建設處將會同消防局等單位不定期辦理聯合稽查,並列為重點複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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