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縣報導〕國道三號203.4K北上彰化快官路段,於今(12)日凌晨0時38分許,一輛由2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疑因操作不當致擦撞內側護欄後,失控彈至中線車道,遭後方行駛於中線車道的33歲陳姓駕駛撞擊,造成林男轎車起火燃燒,駕駛自行逃出,兩車駕駛也都受傷,送醫救治,所幸無大礙,詳細的肇事原因由國道警方調查釐清中。
國道三號彰化快官路段2車追撞火燒車 駕駛逃生受傷送醫(圖/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提供,以下皆同) |
快官分隊分隊長黃昱維表示,事故車輛遭撞擊後當場起火燃燒,現場濃濃黑煙竄出直衝天際,燒黑的車體面目全非,零件及玻璃碎屑散落於各車道,令人怵目驚心,所幸駕駛第一時間自行逃出車外,並由救護車送往彰基醫院檢傷,經檢測2車駕駛酒測值均為零。
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長李信義呼籲,國道車速快,駕駛人所需之應變視距較長,行車途中若遇事故或緊急狀況,應儘可能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於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倘若車輛無法滑行至路肩而停放於車道時,則應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以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隨時警戒來車,在確定身處安全地點後,立即撥打1968或110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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