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員林市報導〕彰化地方檢察署近日辦理110年修復式司法方案個案研討暨教育訓練會議,由主任檢察官林芬芳主持,廖怡婷律師擔任督導,共計30人參與,檢察長俞秀端親自蒞臨會場勉勵,會中進行倫理與中立議題與個案研討,內容涉及家暴、家族事業紛爭、朋友多年嫌隙心結等類型,透過逐案討論教學相長,以增強促進者之本職學能。

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定爭止紛 研討與教育訓練
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定爭止紛 研討與教育訓練(圖/彰化地方檢察署提供)  

檢察長俞秀端表示,常看到案件雖然已經結束了,但當事人的心卻仍留在法庭上,遲遲無法抽離,訴訟結束了,但紛爭卻未獲得圓滿解決,例如親族間時常為了小額款項而進行訴訟,主要就是長期以來當事人間缺乏有效對話與溝通理解,而修復式司法就是可以做到傳統司法所無法達成之功能,透過促進者的引導,當事人間破裂的情感或關係得以逐漸修復,並進而定爭止紛,因此相當感謝各位促進者的投入與奉獻。

會中,俞秀端檢察長並頒發110年度彰化地方檢察署督導與促進者聘書,勉勵促進者未來持續以不變的熱誠,協助本署推展修復式司法工作,減少紛爭並增進社會祥和。 

教育訓練當天邀請郭世豐社工師講授「促進者的倫理與中立」課程,透過郭老師豐富的助人工作與修復案件經驗,清楚描繪案件執行時可能面臨的倫理論題與界限,使促進者將來對於案件之執行更能的心應手;此外,促進者濮家和、陳淼榮與劉玉呅促進者亦現身說法,分享執行修復經驗與困難,並與督導廖怡婷律師進行交流互動,修復技巧於實務與理論間激盪淬鍊,學員們均感獲益良多,對於未來案件之因應處理,有更深刻體會及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