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彰化縣環保局及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10年1月11日聯合查獲區內一家肥料製造廠,該廠將下腳料蒸煮廢水、清洗盛裝桶槽所產事業廢水及果葉菜渣等生廚餘堆置露天產滲出水等,未經妥善處理逕自排放到廠內雨水道,再循線經由區內公共雨水道排放到區外地面水體,嚴重影響周邊環境,該肥料製造廠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自排放未處理事業廢水污染地面水體,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命全廠停工。
彰化查獲無良肥料廠 廢水直接排雨水道祭停工令(圖/彰化縣環保局提供,以下皆同) |
環保局表示,近期芳苑工業區內一家肥料製造廠,廠區頻頻傳出異味、惡臭難耐,鄰近溝渠、雨水道常有不明廢水排放,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該廠從事將自市場、餐廳或食品工廠收受的動物臟器等下腳料及自各縣市收受的生廚餘等,利用蒸煮、堆肥等方式製成肥料出售,環保局接獲通報前往稽查,該廠在109年9月18日、12月24日遭查獲沒有設置有效防止雨水入滲措施就直接將堆肥露天曝曬於廠內空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環保局指出,又於109年12月17日並查獲該廠在廠內直接蒸煮收受的動物臟器,蒸煮製程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屬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者而該廠未取得,環保局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稽查時並即已嚴令業者不得再行蒸煮製程,惟為防業者持續蒸煮,環保局密切與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聯繫,請服務中心加強巡查,一有異狀立即聯繫本局。
環保局表示,但業者漠視公權力,持續違法從事蒸煮製程,環保局110年1月11日接獲通報即會同芳苑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業者相關違法事證,業者心存僥倖,不思積極改善廠區環境污染防制措施,該廠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自排放未處理事業廢水污染地面水體,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命全廠停工並可處最高罰鍰新臺幣600萬元。
環保局強調,事業營運應依照製程現況及污染產生特性,採行符合環保法令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切勿以身試法造成環境污染,損人又不利己。若民眾發現違法或任意棄置的廢棄物、河川污染、空氣污染等環境污染行為,可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及彰化縣環保局報案專線7118972、7115762檢舉反映,環保局即會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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