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市報導〕認養路燈做公益,既照亮別人也可為自己保平安!彰化市公所為持續推廣路燈認養,於108年推出路燈認養獎勵辦法,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號)的貼紙於路燈上,而今年更升級「Q版神明圖案認養貼紙」張貼,而認養3盞(含)以上,即可享在國定或縣定古蹟免費點光明燈,彰化市長林世賢鼓勵大家多多益善,集合眾人之力照亮彰化市的大街小巷,打造光明平安回家的路。
彰化市全市共有2萬餘盞路燈,目前已獲認養300餘盞路燈,惟每年路燈照明的電費支出高達1600萬餘元,造成市庫沉重的財政負擔。鑑於國人宗教信仰虔誠,每逢農曆年前後都會為家人安奉光明燈或平安燈,以保一年平安順利,彰化市公所持續推廣結合國定古蹟聖王廟與縣定古蹟慶安宮及關帝廟,只要認養路燈3盞(含)以上就送光明燈的獎勵。
林世賢表示,有關認養路燈獎勵辦法為,每認養1盞路燈,年費為新臺幣1000元,公所會徵詢認養者意願之後,在路燈桿上製作貼紙,掛上認養者的名稱,並在市公所刊物上,登錄認養者芳名錄,以表彰其熱心公益的善行。而若是認養3盞(含)以上,贈送彰化市公所管理的廟宇聖王廟或慶安宮的光明燈、5盞(含)以上送關帝廟光明燈;若企業、機關團體認養30盞(含)以上路燈,將製作路牌感謝並贈送農民曆彩色內頁半幅(60盞以上則送全幅)廣告,以做為企業的形象廣告與行銷。
林世賢說,認養路燈是一種善行,讓路燈在夜晚保持明亮,提供民眾安全保障,指引每個人回家的路;而且認養路燈不但可協助用路人安全,另可將認養路燈的繳費收據,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歡迎民眾公司行號團體踴躍認養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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